招聘235人22个岗位
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市卫健委《委直属公立医院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规程(试行)》等规定,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2026年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实用型人才和紧缺后备人才235人,具体岗位、数量以及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
一、医院概况
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郑州市精神卫生中心、郑州市精神病福利医院)始建于1957年,是郑州市唯一一所集预防、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公立三级精神专科医院,同时也是省(市)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司法鉴定、劳动鉴定及残疾鉴定定点医院,郑州市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郑州市心理卫生协会和郑州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办公室挂靠单位,郑州市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应急心理服务分会副理事长单位。
医院编制床位1200张,年门诊量26万人次,住院患者近万人次。现有硕士、博士学历人员110余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40余人。拥有1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儿童青少年心理科),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病科),并开设心境障碍科、临床心理科、中西医结合心理科、抑郁障碍科、老年心理科、成瘾医学科、精准医学科、急诊医学科、早期干预科、睡眠医学科、心身医学科、中医精神科、康复医学科等多个亚专科,配备GE64排CT、多导睡眠监测系统、事件相关电位仪、临床心理测量诊断系统、经颅磁刺激仪等先进诊疗设备,为精准诊疗提供有力支撑。
医院始终秉持“管理与发展并重”的理念,通过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先进诊疗设备、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多学科协作、深化科研创新以及推进信息化建设,稳步提升精神心理障碍诊疗水平,前置医疗服务、拓展服务范围,初步形成“一网(四级精防网络)、一线(12356心理援助热线)、一站(78号精神专科急救站)、一部(医校合作部)”四位一体工作格局,积极推进郑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为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引进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实用型人才:临床、医技、护理等岗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紧缺后备人才:具备相应专业和学历等资格条件的院校优秀毕业生(包括2026年毕业生)。主要从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专业B+以上高校、国内综合排名前十医学高校等招录优秀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身体条件。
(三)学历学位要求:一般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护理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麻醉、影像、重症等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和实用型人才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四)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于此次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省和我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福利待遇
1.高层次人才经面试、体检合格,按照郑州市人才引进政策办理入编。(具体面议)。
2.其他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试用合格,报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待遇按照郑州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及医院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信息在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郑州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和我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请应聘人员扫描下方我院招聘专属二维码,进入招聘微信,可直接投递报名材料或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我院邮箱(zzsdbrmyyzp@163.com)。
1.线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2.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本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
3.岗位条件明确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职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放在一个压缩文件或PDF文件内,文件命名为“XX医院+岗位代码+姓名”,随个人简历一起上传。
(三)资格审查。医院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聘用前提供原件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高层次人才、实用型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取面试方式;实用型人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紧缺后备人才主要从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专业B+以上高校、国内综合排名前十医学院校(软科)和本医院所附属高校等招录优秀毕业生,采取面试方式,对报名符合条件人数较多的岗位,医院视情按相关政策组织笔试。
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医院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档案审核等。因体检、考察和个人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待遇及聘期。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在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371-66120206、55628211
监督电话: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371-6717083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