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宿迁产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第三方用人单位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市场拓展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履行员工义务;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1.报考专业。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2.年龄计算。年龄在18周岁以上,指2008年5月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内,指1990年5月以后出生。
(六)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曾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或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职位发布
通过迁宿迁直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岗位信息。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均采用线上方式。
(1)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自简章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0日12:00。
报名网址:登录“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点击首页“宿迁产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市场拓展岗)报名入口”。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20日15:00。
3.注意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网上诚信报名协议,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证明。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工作日期间)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线上审核通过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具体要求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以及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3.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进入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未准时参加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四)总成绩合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规则如下。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四、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个人信用、违法犯罪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3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录用及薪资待遇
拟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宿迁产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派遣。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请考生关注以上相关平台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及录用后至2027年5月31日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经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咨询电话
考生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有疑问(政策咨询、网站技术、资格申辩、薪资待遇等),可在工作日(9:00-12:00、14:00-17:30)拨打电话:0527-88858585。
宿迁产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