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2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中共徐州市委党校(徐州市行政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5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中共徐州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严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勇于理论创新,具有探索、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
(五)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掌握现代干部教育方法,具有胜任党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八)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九)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并于2026年10月31日前提供。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我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