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47人192个岗位
为补足配齐建强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2026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4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等要求。
年龄、服务期限、处罚期限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18—38周岁的,为1987年4月15日至2008年4月14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及具有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为1982年4月15日至2008年4月14日出生)。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
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学科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所有岗位均接受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于2026年4月14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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