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财产保险)成立于2011年11月18日,总部设在武汉,是湖北省首家全国性法人财产保险公司,为湖北省委、省政府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注册资本金27.97亿元人民币。长江财产保险已在湖北区域实现机构全覆盖,并在省外设立多家分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全国主要行政区域。长江财产保险经营范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保险业务,已形成涵盖200多个主险及2000多个附加险的产品体系。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市场化选聘总经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长江财产保险总经理1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把建设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一流企业作为职业追求。
(二)坚持正确政绩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注重核心能力建设与基础夯实,积极推动创新,创造经得起市场与时间检验的经营实绩,实现企业长期价值与可持续增长。力戒短期行为,不搞形象工程,确保业绩真实合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认同企业文化与发展战略。
(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明确应当具备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能够按照公司制度要求申报个人重大事项。
(六)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法规与市场环境,具有良好的战略眼光、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与沟通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学习和变革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