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8人1个岗位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是福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与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和运营管理工作。集团现资产总额超3800亿元,拥有全省唯一TDFI债券发行资质,经营业绩连续被省国资委评为A级,共有控股、参股、全资子公司154家,职工1.4万人。截至目前,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6400公里,形成“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全省所有县约15分钟内可通高速公路,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重要机场、港口、火车站等交通枢纽100%通达。ETC使用率、客服满意率、应急通畅等关键指标居全国前列,运营服务水平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
因运营管理工作需要,集团权属相关企业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具体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报名系统。
1.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内大学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