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3人8个岗位
为加强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我市消防工作用人需求,计划招聘6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非公务员、事业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人数
此次计划招聘63人(市支队本级3人、白碱滩区大队级3人、乌尔禾区大队级3人;市本级消防站6人、克拉玛依区消防站11人、白碱滩区消防站17人、独山子区消防站13人、乌尔禾区7人),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报考支队、大队人员,性别不限,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灭火救援岗位人员,性别要求男性,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5.报考消防站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含)以下(1998年4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支队、大队岗位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91年4月9日以后出生)。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汉语MHK等级水平为三级甲等以上;
6.报考消防站人员持有B2照及以上人员、复转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辞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6年4月9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期未满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