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6年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人,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海林市202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1月1日(含)至1988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