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具有124年办学历史,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学校专业建设及管理水平,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中层干部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和数量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初等教育学院院长1名。
二、公开选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在编在岗人员。
三、公开选聘条件与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有三年及以上党龄。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原则上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条件优越、人岗适配度较高的,经过党委会研究确定,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5.所有选聘岗位应聘者第一学历均应为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教授资格,或者博士学位、副教授资格;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应聘者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初等教育学院院长应聘者应具有小学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6.应聘者应具有高校管理经验。
7.能全职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满8年。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4月7日-4月30日)。向社会发布公告,内容包括公开选聘岗位和数量、范围、条件与资格,选聘程序、时间安排等。请及时关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主页(https://www.ntnc.edu.cn)“通知公告”栏最新信息。公选事项如有变动,将通过网站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