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10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引进条件
参加人才引进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38周岁以下指1987年3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以后出生。
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次招引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近3年内毕业(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024年、2025年、2026年),在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对留学归国人员,可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符合相应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定向委托培养的,以及按规定到相关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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