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16个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女儿童医院)始建于1989年,直属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自2016年起,先后与原山东省计划生育研究所、原山东省生物制品研究所整合,全面托管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和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省级妇幼保健机构。
目前,医院拥有3个院区(中心院区、北院区、玉函院区),总建筑面积10万平米。开放床位701张,设有19个职能科室和91个临床医技科室,搭建了以“九部”“七个专科专病中心”为框架的63个学科专业、177个专科专病门诊。医院年门诊量近100万人次、年分娩量近万人。为适应医院不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需要,我院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6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人员4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