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党校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4/3 -2026/4/20 17:0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要求
1.年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后出生)。
2.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各项成绩应全部合格,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以下三类人员报考:
(1)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4年,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相关条件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的各项要求。
(三)限制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