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为做好我县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随军家属安置的有关政策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明溪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等单位公开定向招聘明溪县驻军随军家属(含消防救援干部家属,下同)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即1985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县驻军营职及以上干部随军家属(副科级及以上消防救援干部家属)。往年已通过明溪县驻军随军家属安置渠道作出安置但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服从安置的随军家属不再列入招考范围。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址、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8日的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考试调配奖惩)(明溪县东方军路166号)。联系人:林萍,联系电话:0598-2811175。
(三)有关要求:
1.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
2.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