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公告
北京四中雄安校区2026年度公开选聘第三批教职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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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8人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28 18:00-2026/4/9 18:00
报名网站
网络报名系统

  为服务保障好雄安新区疏解单位职工子女入学需求,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北京四中雄安校区实际情况,现决定公开选聘教职人员1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职人员18名。


  三、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扎实,能胜任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副校长岗位应聘条件


  (1)初中副校长: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年龄可适当放宽两年),中小学高级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相应岗位任职经历或6年及以上下一级岗位任职经历;有省市名校(公办示范校或优质民办校)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念,突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2)行政副校长: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中国共产党党员,熟悉党政工作。中小学高级职称(有地市级以上公办示范校或优质民办校相应岗位工作经历的,职称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具有3年及以上相应岗位任职经历或6年及以上下一级岗位任职经历;其他事业单位人员,需具备党政工作经验,管理七级岗位满一年或管理八级岗位满三年。


  2.学科教师岗位应聘条件


  (1)骨干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年龄可适当放宽两年),中小学高级职称(获得报考学科省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可放宽至中学一级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拥有地市级以上名校(如公办示范校或优质民办学校)工作经历,曾被评定为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优秀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等。


  (2)有经验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有地市级及以上公办示范校或优质民办学校工作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两年),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