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海安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海安市2026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海安市2026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事业单位招录)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21日至2008年3月25日之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2026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