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新丰县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16 -2026/3/23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的专业支撑作用,持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与水平,依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韶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文件要求,本府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任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届新丰县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常规工作范围
(一)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研究,出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书;
(二)参与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议、行政应诉案件应诉,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出具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
(六)协助提供法治培训、宣传等服务(不少于6场次);
(七)协助甲方拟定、修改或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或规范;
(八)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专项法律服务待签订合同时具体商定。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一)担任外聘法律顾问的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
2.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注册地址在广东省辖区范围内。
(二)担任外聘法律顾问的法学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成绩显著,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