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6人31个岗位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本批次招聘计划76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6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6年校园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3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5.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6.具有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7.具备《滨海县2026年校园招聘教师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