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9人45个岗位
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缓解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紧缺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委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蚌埠市卫生健康委5家委属医院开展第二批“校园招聘”工作,公开招聘79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岗位)见附件。招聘相关信息于2026年3月12日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engbu.gov.cn)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后续考试事项将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网站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包括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未落实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参加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2026年规范化培训结束且合格人员或2年内未落实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8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