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1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江西省委《关于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提供坚强人才支撑,不断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结合信丰县城市社区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9人。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专职网格员,充实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队伍。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信丰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9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居民群众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热情谦和,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
3.具有中国国籍,系信丰户籍或在信丰工作(生活)满6个月以上,在城区有固定居住场所;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在校大学生,且需在公告发布前取得学历证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2月28日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关学历、证书等计算时间截止为2026年2月28日(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或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因酒驾、醉驾受到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受到2次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的;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近5年累计受到2次及以上党内警告及以上党纪处分、记过及以上政务处分的;近3年民主评议党员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