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6人25个岗位
为促进雄安新区新建片区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2026年度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现选聘教师36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具体选聘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选聘范围
(一)2026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有工作经验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岗位条件要求。国(境)外高校专业,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应届毕业生报考年龄本科在25周岁及以下(2000年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2月及以后出生);有经验教师报考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及以后出生)。
7.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8.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9.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以及在职学习毕业生不列入应届毕业生选聘范围。应届毕业生须在入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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