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3个岗位
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人,其中灭火救援员7人、车辆驾驶员2人,消防通信员2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男性公民,出生时间为1995年3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
(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25日。报名人员可通过“彭水消防”、“彭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进行查看公告报名;本次招录实行告知承诺制。招录对象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1份、身份证扫描件1份、学历证书扫描件1份、其他相关资格专业及技能证书扫描件1份发送至1482019549@qq.com邮箱。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证明材料造假、故意隐瞒病史,不符合报考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二)资格审查。
需携带《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格专业和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沙沱消防救援站(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沙沱街16号)进行现场复核。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3月1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短信、电话予以通知进行下一招录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一)体能和技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具体标准见附件3。车辆驾驶员、消防通信员需参加技能测试,具体项目及标准见附件3(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总和,由高到低按不超过招录计划200%的数量分类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
(二)面试。
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和入职动机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x40%由高到低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70%的数量分类确定参加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入围体格检查人员比例不足时,从选择服从调剂的同岗位报考对象中调剂,调剂后入围人员比例仍不足时,按调剂后的实有人数组织体格检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