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港口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3日);
(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五)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拟招聘人员先予以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以劳务派遣公司名义派到我单位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合同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薪资按照《港口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待遇预算方案》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港口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应聘人员报名表》,发至港口区侨联邮箱gkqql@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工作人员”字样。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将电话通知)。未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到面试地点现场复核,复核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核及面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未尽事宜,请与港口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0-286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