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1人30个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赤峰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及职位设置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赤峰市直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层次,计划遴选41名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赤峰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赤峰市旗县区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及自治区设在赤峰市旗县区的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月31日。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