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007人5268个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8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6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下同)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执行。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月30日(含)。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的职位,是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