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56人1061个岗位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青海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考录人数。青海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共1356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
(二)考录程序。考录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考录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职位面向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的人员考录。
在青海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在外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青海省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从青海省入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的退役士兵,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可以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职位。
(四)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考录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