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充实网格化管理力量,提升网格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录专职网格员,现将补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
坚持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科学、公开补录。
二、补录计划
本次公开补录专职网格员,共计划补录专职网格员9名。其中村级补录3名(达木乡贡日村、甘登乡甘登村、加热萨乡加热萨村各1名),乡镇综治中心6名(背崩乡综治中心、达木乡综治中心、格当乡综治中心、德兴乡综治中心、加热萨乡综治中心、甘登乡综治中心各1名)。
三、补录条件
(一)补录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从事专职网格员工作,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纪律观念、服从意识和保密意识。
3.热爱基层工作,18至35周岁,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手机、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退役军人、防返贫监测三类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和具有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者及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补录:
1.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