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系农业农村部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兽药评审,兽药、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和兽药残留监控,菌(毒、虫)种保藏,以及兽药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品和对照品制备标定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业务管理处标准物质管理岗。
二、岗位职责
(一)承担兽用中化药、生物制品标准物质、试剂及原料的接收审核、分类储存、出入库管理等工作;
(二)承担标准物质、菌毒种、试剂研制监测换批等流程管理工作;
(三)承担标准物质相关资料接收审核、档案收集整理及库房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三、工作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四、岗位要求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动物医学(0904)、兽医学(0906)、兽医(0952)、药学(1007、1055)、中药学(1008、1056)、畜牧学(0905)、生物科学/生物学(071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基础医学(1001)、中医学(1005)、中医(1057);
(二)掌握相关兽药检验、生产或研发相关专业知识,有兽药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
(三)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开展台账管理等工作;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五、工资待遇
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发放,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待遇。
六、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如实填写《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证书发送至邮箱zjszp2016@sina.com(请不要修改报名表格式,填报信息应尽量详实、准确、完整。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姓名”,邮件附件命名为“应聘+姓名+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4日。
七、资格审查与面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择优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他
经考察合格录用后,被聘用人员按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及劳务派遣公司相关聘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咨询电话:刘老师010–62106888,李老师010–6210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