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8人9个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绥化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4年,作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功能于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和省级示范中医医院,多年来始终扎根区域中医药服务一线,承担着守护百姓健康的重要使命。历经七十余载风雨积淀,医院于2025年10月20日完成整体搬迁并正式启用新院区,以崭新面貌开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实现从基础设施到服务能级的全面跃升。
新院区占地约2.9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4.9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99张,远期可扩展至600张。对比旧址,新院区不仅在规模上实现数倍增长,更在功能布局、就诊环境、设施设备等方面实现质的飞跃。病房数量由78间增至209间,带独立卫生间病房数量提升近6倍,诊疗区域实现科学分区、就诊流程不断优化,患者就医体验得到全面改善。医院现设有临床科室22个、医技科室16个,年均服务门急诊患者超6万人次,逐步构建起中医、中药一站式服务平台。
医院坚持“中医学科+X”发展理念,以“大专科、小综合”为功能定位,持续强化学科内涵建设。目前拥有省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骨伤科、脑病科、护理学),市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康复科、老年病科、治未病科),并依托“龙江名中医工作室”等平台,带动针灸、推拿等特色专科协同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中医专科集群。
在硬件升级的同时,医院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现有职工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多名省市级名中医、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龙江名医、龙江名中医等领军人才。医院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与多家国省级医疗机构共建医联体,持续提升学科建设与临床科研能力。
从旧址的有限空间到新院的现代化布局,从基础诊疗到微创手术、精准检验、智能影像的全方位升级,绥化市中医医院真正实现了“旧貌换新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医院将继续秉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发展路径,努力打造市级中医优势服务高地,为区域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有温度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医生岗位,中、西医相关临床各科室岗位多人。
(二)药械岗位3人。
(三)护理岗位23人。
(四)康复岗位2人。
(五)一站式服务中心(导诊、预检分诊)岗位2人。
(六)医务科岗位4人(医务、病案、统计、科教)。
(七)收款员岗位2人。
(八)信息科岗位1人。
(九)人事科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心健康,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
3.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能够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服从岗位调剂。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医生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
2.药械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相关专业,具备相关资质者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
3.护理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年龄35周岁以下。
4.康复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具备相应专业资格。
5.一站式服务中心(导诊、预检分诊)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医药护技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
6.医务科岗位(医务、病案、统计、科教)。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岗位专业,具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7.收款员岗位。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或经济类相关专业优先。
8.信息科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网络技术相关业务,具有相关岗位从业经验。
9.人事科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及财务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时限):此公告自发布之日(2026年1月6日)起,医生岗位长期有效,聘满为止;其他岗位自发布之日起(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2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绥化市中医医院(绥化市人和东街260号)门诊五楼人事科,咨询电话:0455-2890802、0455-2890820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面试
依据报名人数、报名顺序,不定期组织笔试、面试,根据报名人员专业情况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主要负责人参与笔试、面试。
五、体检
对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由我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和薪酬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此次招聘岗位聘用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医院根据实际需求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同时试用期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按照医院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严禁行贿受贿,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