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4人36个岗位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44名。详见附件:《2026年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以及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6年1月6日,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的,应1987年1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其中以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参考教育部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