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14个岗位
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各单位申报招聘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红桥医院、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天津市红桥区口腔医院、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红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均为财政补助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21名。其中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人、天津市红桥医院2人、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1人、天津市红桥区口腔医院2人、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人、天津市红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人。详见附件《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6年1月6日。例如:25周岁以下是指2000年1月6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5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以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