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1个岗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秀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激励政策,调动村干部、社区工作者积极性,畅通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晋升渠道,经研究,决定在集宁区范围内的优秀村干部、社区工作者中开展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招聘计划聘用13人,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集宁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村干部、社区工作者计划汇总表》(以下简称《计划汇总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集宁区优秀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进行招聘,其中优秀村干部指的是现任集宁区村“两委”成员和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指的是集宁区社区“两委”的专职成员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及由组织、人社、民政部门统一公开招聘的专职从事基层党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处理复杂矛盾问题,热爱农村工作或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6.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现任集宁区村“两委”成员、社区“两委”成员或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及由组织、人社、民政部门统一公开招聘的专职从事基层党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且任职年限累计满3年。
8.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9.年龄和任职年限要求以当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截止日期按照年对年、月对月计算)。报名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证书、政治面貌与岗位要求须一致。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