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9个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实施意见》(粤办发〔2019〕35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考察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湛人社〔2020〕12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使用7名基层事业单位编制招聘在我市2020-2021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名额、要求等详见《吴川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2021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参加吴川市“三支一扶”,于2020年、202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岗位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