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1个岗位
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通江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在通江县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4名,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单位及岗位类别
本次考核招聘“三支一扶”项目人员14名(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单位为:诺江镇、板桥口镇、龙凤场镇、春在镇、泥溪镇、烟溪镇、火炬镇、空山镇、唱歌镇、胜利乡卫生院各1名,洪口镇、新场镇卫生院各2名)。
三、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截至2022年9月1日,在通江县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本人自愿到通江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且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周年。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予以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